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2-07-26

       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统筹,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名称: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68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4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永州市实际,完成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开始直至项目全部完成部级审核及公示。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8万元。

4、编制服务周期:1)按省厅文件要求做好绿色出行创建城市考核评价验收工作,7月底前完成;2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32023年2月10日前,通过部级初审及公示。(4)部级初审批复后,实施三年的跟踪服务。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经济标准的要求,完成部级审核及公示,并实行三年跟踪服务。

  6、资格和信誉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3)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高级职称;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7、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企业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729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东侧100米),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谈判响应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2年72916:30在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东侧100米)开标。  

10、本公告发

永州市城市公交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11、其他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12、评审办法:在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前提下,采取“最低价中标”法。

13、业务咨询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874603612

 

 

  永州市城市公交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26

 

 

 

 

 

 


热门标签:

乘客专区

热门信息